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新闻动态-福建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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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现予发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的通告》(2016年第7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docx



 国家药监局

 2022年2月24日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理:福建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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